女子十二乐坊总冠名企业回报条款
女子十二乐坊总冠名企业回报条款
  

冠名期内,乐坊将以以下形式回报冠名赞助方:

    1.企业冠名:“ XX 女子十二乐坊全球巡演”;

    2.冠名期两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冠名企业享有本次巡演活动“主办方”之一称谓;

    4.每年到赞助方指定城市演出一场,档期双方协商确定,不收演出费,其他费用由赞助方安排;

    5.赞助方产品广告可使用女子十二乐坊团体肖像权;

    6.乐坊为企业量身定制,创作一首乐曲,命题如适合演出要求可作为乐坊演出的曲目之一;

    7.在乐坊从未演出过的乐曲中赞助方可点演两首乐曲,曲目单由乐坊提供;

    8.与冠名企业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女子十二乐坊全球巡演活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举行酒会,背景
       板突显冠名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大屏幕插播企业宣传片;

    9.全球巡演期间所有允许设置的演出背景板、横幅、演出海报、手提袋及其它宣传资料突显冠名企业名称及
       LOGO ;

    10.为本次全球巡演特别制作的精美画册,为冠名企业设计两页品牌形象及产品宣传彩页 (具有排他性) ;

    11.计划发行不低于1000万张光盘,含部分巡演实况,光盘封面显示活动全称和片尾鸣谢冠名企业名称及
        LOGO ;

    12.巡演期间,所有海、陆、空运输中乐坊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包装箱突显冠名企业及 LOGO ;

    13.乐坊随身行李箱,一大一小,一人一套,冠名企业可统一定制,规格应符合航空公司规定,行李箱盖可带
        有活动全称及企业 LOGO ,箱体侧位可设计产品广告,要求美观、大方、高雅,先做样品征求乐坊意见后
        实施;

    14.赞助方企业可派一人随团,配合冠名企业广告宣传专职工作,费用企业自理 ( 须精通外语、能吃苦、任
        劳任怨 ) ;

    15.赞助方可向巡演重要场次的高端观众 ( 如当地政要、名人等 ) 赠送带有冠名企业或产品形象的特制礼
        ( 冠名企业特制的礼品应考虑到演出地的国情和民俗 , 乐坊负责赠送 ) ;

    16.演出过程中,在主持人的主持语言里体现企业名称;

    17.全球巡演所到国家,在电视、报纸、电台、杂志、官方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中,冠名企业名称与女
        子十二乐坊一并出现,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受访人将至少一次提及全球巡演由 XX 企业冠名赞助;

    18.为冠名企业举行答谢会暨新闻发布会,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特别声明: 上述回报条款的部分内容若受到演出地法律、法规、禁令的限制或影响,不得视为女子十二乐坊违约。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相关文章
    多层轴承(双层滚珠)
    央视2008年广告拍卖招标总额
    中央电视台2007黄金资源招标
    画册设计及摄影作品征集说明
    赞助合作协议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登记表
    竞买承诺书
    特别规定
    拍卖须知

    版权所有 © 2004-2008 北京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感谢您成为本公司的第Free Web Counters位访客
    京ICP备07006621号

    站长:tr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