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发明大王”任文林专利整体使用权
|
合作协议书
|
|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任文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互惠共赢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竞买中标后的相关事宜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艺海拍卖有限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以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竞得“中国发明大王”任文林专利整体使用权。
二、甲方竞得的标的权益为:
A .任文林已经取得或正在申报的所有专利,在专利保护期内,受让方有完全使用权,不再向专利持有人任文林支付任何费用;
B .任文林为受让企业专司研究发明创造服务十年,受让方无偿享有任文林未来十年的研究成果和的使用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任文林承诺今后每年申报不低于五项有市场价值的专利发明;
C .受让方享有对任文林研究成果或的转让和许可权,再转让或许可成功后受让方享有 90% 收益权,任文林享有 10 %收益权;
D .对侵犯任文林知识产权,受让方有权以专利人的名义进行维权诉讼,经受让方维权或诉讼后取得的收益受让方享有 90%收益权,任文林享有 10%收益权;
E .“任文林”已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甲方若以“任文林”、“文林”或以双方商定的谐音词命名产品商标或产品名称,乙方无异议,同意无偿使用。
F .受让方出任“中国锁王”争霸擂台赛主办方,在整个赛事活动宣传中,突显受让方企业名称及LOGO。
甲方若有超出合作协议范围内的合理要求,双方可另行友好协商,但不影响拍卖结果和本协议书的签署与执行。
三、付款进度:(甲方须按以下时间要求支付拍卖成交款)
1 .在拍卖会后七日内向拍卖方支付 50% 拍卖成交款(含保证金);
2 .拍卖成交款其余的50%从第二个年度分十年付清,每次为拍卖成交额50%的十分之一,每年 月 日为结算日支付一次,支付金额为 。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 .双方精诚合作,为创新社会、造福人民贡献才智,尽心尽力,努力实现“中国人造世界上最好最保险的锁,将中国人的专利和专利产品卖给外国人”的奋斗目标;
2 .甲方享有上述标的权益,如乙方在个别条款上不能完全做到,在甲方回报效果不缩水的情况下可安排调整,双方要予以谅解;
3 .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后期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买受方、任文林、拍卖方、鉴拍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