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仅适用本场拍卖会:
1、本着公开拍卖、公平竞争、公正成交、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过程符合法律程序,拍卖结果受法律保护。 2、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3、办理登记手续,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港澳台胞凭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4、竞买人资格经认定并交付保证金后领取相关资料。竞买人在拍卖会召开前至少提前三十分钟进场,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价号牌。参与竞买须交纳保证金1万元,拍卖和结算以人民币为计算币种。 5、保证金以票据支付的,须在拍卖前到达本公司帐户,竞买成功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6、竞价号牌代表竞买人身份,不得借用或代举,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本次拍卖会采用的是英格兰式增价拍卖,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拍卖师视现场情况有权调整竞价阶梯。 8、竞买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牌,不受递增一档的限制,拍卖师报价三声,无人再应价击槌定价成交。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9、买受人须向本公司支付落槌价百分之十佣金。 10、本场拍卖遵循依法、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325年、95年、75年、115年野山人参各一支及红参共计十二支进行公开拍卖。 11、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知晓并同意遵守本拍卖会资料全部内容及相关规定。竞买人应对竞买标的充分了解,拍后无悔,未经咨询或不了解而参与竞拍的责任自负。 12、买受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拍卖成交款,不按规定付款视作悔拍,已付款项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重新处置并保留按法律途径向悔拍方追诉的权利。 13、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获取的任何文件及资料与拍卖会现场公布的资料内容有不相符的地方,以拍卖会现场公布的资料为准。
北京艺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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